咨询热线

17858736166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最新资讯

温州私家调查公司;夫妻一方已故,房产如何处理

浏览次数:0    时间:2025-05-04
分享到:

一、夫妻一方已故,房产如何处理?


夫妻一方去世,房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。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,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,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

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


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外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


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。


二、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规则


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有如下原则:


一、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;


二、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;


三、互谅互让、协商分割原则;


四、物尽其用的原则;


五、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;


六、其他原则。


【法律依据】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

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
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
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


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、和睦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遗产分割的时间、办法和份额,由继承人协商确定;协商不成的,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温州私家调查公司;夫妻一方已故,房产如何处理


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724室  电话:17858736166  手机:17858736166
版权所有:温州佳禾商务信息咨询调查公司【专业调查10多年】   
主要承接温州、鹿城、龙湾、瓯海、乐清、瑞安、龙港、永嘉、苍南、泰顺、文成、平阳、青田、丽水等地区私家侦探、私人侦探、侦探公司、调查公司、婚姻调查取证、婚姻咨询、婚外情调查、外遇调查、婚姻律师、小三劝退、企业打假等地的业务!